考場資訊
- 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 承辦單位:僑光科技大學
- 報名地點:僑光科技大學圖資大樓 6樓
- 洽詢電話:(04)27016855 分機 2176 陳小姐
簡章及報名書表販售地點及期間:
- 販售地點:至全國全家便利商店或即測即評及發證承辦單位等通路購買,另大量需求者,請逕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
- 販售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15日止。
報名資料準備
檢測方式
每一職類技術士技能檢定均分為學科測試與術科測試兩階段完成,試題均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聘請國內專家、學者就「檢定規範」範圍內命製(詳見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網站\熱門主題\技能檢定規範項下查詢),參加檢定測試時請持「准考證」及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國民身分證、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之身分證明文件應檢。如有毀損或遺失,測試當日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向測試單位申請補發。
(一) 請輸入學科測試編號末4碼後點選登入,登入後請檢查自己的基本資料以及報檢職類級別;若有任何問題應即刻舉手由監場人員處理。
(二) 確認自己基本資料、報檢職類級別及測試時間無誤後,點選確定以便進入3分鐘練習熟悉測試環境。
(三) 練習結束後,進入倒數100分鐘正式測試,正式測試15分鐘內不得提前結束測試。(持有身心障礙手冊、學習障礙或智能障礙證明之應檢人測試時間為120分鐘)
(四) 成績結果評定後,請舉手並聽口令點選列印成績單,並聽從監場人員指示後始可離場。離開試場後,請於當日內到試務中心等候簽名並領取成績單。
(一) 術科測試日期由承辦單位於術科測試前14日以掛號郵件另行通知(但術科試題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 各職類依試題規定辦理或採實作方式測試,術科之成品及材料不予退還應檢人。
(三) 依據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40條第2項規定,應檢人對術科測試承辦單位提供之機具設備、材料,如有疑義,應即時當場提出,由監評人員立即處理,測試開始後,不得再提出疑義。
(四) 術科測試儘量與學科測試同一天舉行為原則,惟如同一職類報名人數超過承辦單位合格檢定崗位將依承辦單位另安排時間舉行;地點於各承辦單位指定考場。
合格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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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經參加即測即評及發證技能檢定測試結束後,學、術科測試成績均及格取得發證資格者,現場繳交證照費新臺幣160元,因承辦單位尚需完成相關程序,所需作業時間依當日人數及資訊系統傳輸是否順暢而有所不同。請斟酌個人當日時間狀況,無法於現場等候技術士證者,請主動告知承辦單位另行寄送;擬於現場等候技術士證者,請依承辦單位指引至休息區耐心等候,俟完成程序即可取得技術士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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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報檢「01600自來水管配管丙級」合格者,由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轉經濟部核發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合格證書,並由經濟部水利署收取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合格證書費3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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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無法於當日評定成績完者,將另寄單。 凡經參加技能檢定學科及術測試成績均格者, 並繳交證照費後,合格者可至台灣就業通網站(http://www.taiwanjobs.gov.tw)設定開放所持證照紀錄,以便提供求才公司查詢。本中心並將利用 e-mail 及行動電話轉知就業或獎勵等權益相關訊 息,有需要者務請詳實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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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換補發技術士證 請持自然人憑證至技檢中心網站 http://www.wdasec.gov「資訊查詢」項下 技術士證(書)換補發申請作業」線上登錄資料,或可填寫紙本(附件 25)並繳 交證照費新臺幣 160 元整, 洽詢專線 :(04)22595700#411;申請懸掛式技術士證書請持自然人憑證 至上列網址線登錄申請資料,或填寫書(附件 26),並繳交證書費新臺幣 400 元整,洽詢專線 :(04 )2259 -5700 轉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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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持有在保留期限內之學科及術測試格成績單正本 (若未於 1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學科測試 成績及格,且 104 年 1月 1日以後方取得術科測試成績及格者,請檢附報名首日在前之學、 術科及格成績單) ,可至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通信或現場 )辦理合併發證,申請方式及流程 (附件 2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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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手工電銲氣氬鎢極半自動職類等四種,合格人員可至技檢中心網站 http://www.wdasec.gov.tw 「熱門主題」項下技能檢定規範查看是否可比照甲級或乙級資格。若需辦理電銲職類認證比照甲級或乙級,請填寫「電銲類認證申請書」 1份(如附件 28 )。